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中心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2021-03-30 09:03 來源: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文件精神,我中心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繼續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1.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參加我中心擬錄取專業的復試。
2.復試工作于3月29日開始,我中心將會把招生專業調劑缺額數量和調劑要求及時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調劑系統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進行。每場復試開始前我中心將復試工作方案報中國疾控中心研究生院備案。
3.資格審查。所有考生均須經我中心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
4.實行差額復試。復試資格按報考同一專業的所有考生綜合科目與中心初試設置相同者優先,綜合科目相同的考試范圍與中心初試綜合科目相同者優先,初試科目與綜合科目考試范圍相同者按總成績擇優確定,原則上不低于招生計劃數120%,上線生源充足的專業,復試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00%。
5.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準備有關材料(詳見復試安排及復試通知)。復試小組將對考生身份進行進一步核查。
6.復試要求:主要考核考生的表達能力、外國語聽力及口語、專業及基礎知識、綜合素質等,共70分。實踐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如統計分析、軟件應用、文獻檢索等,占30分。
每生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總成績為百分制(總分低于60分為不及格),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40%。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試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復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我中心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復試結束后,復試專家小組將當場向所有考生宣布復試結果和擬錄取考生名單。
7.復試組織方式。
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
遠程網絡使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遠程復試系統(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釘釘”作為備用系統。原則上要求考生采用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即需要兩部帶攝像頭的設備,1部手機和1臺電腦或兩部手機均可,復試中具體要求如下:
網絡良好能滿足復試要求;
用于面試設備(拍攝考生正面):1臺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攝像頭、麥克風,或1部手機;
用于監控面試環境的設備(從考生側后方拍攝):1部手機;
獨立的復試房間,燈光明亮,安靜,不逆光;
在考試過程中禁用通話功能;
復試開始前,考生應當根據考務人員的指令,手持攝像頭,環繞360°展示本人應試環境;
復試中,考務人員可隨時暫停復試,要求考生手持攝像頭,環繞360°展示考生應試環境。
在復試過程中不得縮屏(縮小考試屏幕)。
請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準備,閱讀考生須知(見附件)。根據復試安排,共同做好網絡測試工作,考生如無故不參加設備調試、復試,不與我中心聯系,無故遲到20分鐘以上,視為自動放棄復試。
復試過程中出現網絡故障者,復試小組認為有必要時,要對考生再次復試或對某復試環節重新復試。
8.我中心不接受破格復試申請。
9.有關錄取。
教育部、北京市研招辦、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將對錄取工作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是各單位落實各項招生政策的情況,對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規定的擬錄取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錄取工作檢查會議的審查之后,方可確定為正式錄取學生(具體時間將根據國家和北京市部署執行)。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10.婦幼中心科教處招生接待電話(010-62170912),電子郵箱:hushichen@chinawch.org.cn;婦幼中心紀檢監察審計室監督電話(010-62170883),舉報郵箱:xinfangjubao@chinawch.org.cn;中國疾控中心研究生院考生接待電話(010-58900361);中國疾控中心紀檢監察辦公室監督電話(010-58900224);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中心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大慧寺路12號院,郵編:100081。
11.有關復試、錄取信息,將于近期陸續在“研招信息公開平臺”、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www.chinacdc.cn)“通知公告”、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中心(www.artificial-death.com)“中心公告欄”欄目發布。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中心科教處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中心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生須知
各位考生:
根據教育部及北京招生考試委員會相關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關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結合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研究生院2021年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和我中心實際情況,決定對參加我中心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的考生采取網絡遠程方式進行考核。
遠程網絡使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遠程復試系統(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釘釘平臺作為備用系統。
考生須遵守以下考場規則:
1.請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準備,根據復試要求及安排,共同做好網絡、系統和硬件設備測試工作??忌鐭o故不參加設備調試、復試,不與所(中心)聯系,視為自動放棄復試。
2.考生應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復試系統考試秩序,不得將系統登錄賬號或密碼等信息透露給他人。
3.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遠程復試系統,準備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候考,并主動配合考務工作人員完成身份驗證核查、周圍環境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4.原則上要求考生采用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即需要兩部帶攝像頭的設備,用于面試設備(拍攝考生正面):1臺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攝像頭、麥克風,或1部手機;用于監控面試環境的設備(從考生側后方拍攝):1部手機;在考試過程中禁用通話功能;在復試過程中不得縮屏(縮小考試屏幕)。
5.要有獨立的復試房間,燈光明亮,安靜,不逆光。
6.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必須保證上半身清晰可見,目視視頻錄像設備,頭發不能遮擋耳朵,不能佩戴耳飾,嚴禁使用耳機或離開視頻區域等。
7.考生應在現場獨立作答,不得使用復試需要外的任何通信設施設備等。
8.考生在網絡復試過程中不對復試現場進行錄像或截屏,在復試過程中保證現場獨立作答,不向第三方傳播或尋求幫助,考生不對外泄露復試過程和考試內容。
9.復試過程中出現網絡故障者,復試小組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考生不得侮辱、誹謗、誣陷復試考官和工作人員。考生如有違紀、作弊等行為,我中心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嚴肅處理,并取消考生復試成績或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若考生對處理結果有意義,可于收到處理通知5日內申請復議。婦幼中心電話:010-62170912;婦幼中心紀檢監察審計室電話:010-62170883;研究生院電話:010-58900341;中國疾控中心紀檢監察辦公室監督電話:010-5890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