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4~6歲兒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務。
散居兒童的健康管理服務應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集居兒童可在托幼機構進行。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1. 一般情況:詢問上次隨訪到本次隨訪之間的膳食、患病等情況。
2. 體格檢查:進行體格檢查和心理行為發育評估。
3. 血常規(或血紅蛋白)檢測。
4. 視力篩查。
5. 預防接種:在每次進行預防接種前醫生均會給孩子檢查無禁忌癥,如無,體檢結束后給孩子接種疫苗
6. 健康指導:進行合理膳食、生長發育、疾病預防、預防傷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導。
7. 異常情況處理:對發現營養不良、貧血、單純性肥胖、心理行為發育偏異、口腔發育異常、齲齒、視力或聽力異常等情況的兒童應及時治療或轉診。